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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扶绥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》的规定,依据程序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的要求,经县不动产登记局、县房改中心、县民政局、县公安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住建局审核,现将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名单如下:
县城公租房:
蓝保军 叶爽 张国庆 李芸华 梁超勤
黄芝丽 苏明 陆华俐
公示时间为7天(2025年9月16日—22日)。公示期间如发现申请人及家庭情况不实,请予举报。
举报电话: 0771-7537252 。
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9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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